保單持有人必須在 2022 年 1 月 8 日之前將健康保險公司的變更通知雇主。否則,醫療保健監督辦公室 (ÚDZS) 可能會處以最高 331 歐元的罰款。 General Health Insurance Company 的通訊經理 Eva Peterová 通報了此事。
“如果被保險人在提交申請後發生變化,並且與申請中所述的付款人不同,則被保險人也有義務不遲於保費支付人日曆年的1月8日通知相關健康保險公司,”彼得羅娃說。
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,您是否更換了您的健康保險公司?
是的
8%
不是
92%
我們謝謝你
您的投票已被統計
如果被保險人是自費健康保險公司,並且按照常規支付保費,則不要忘記更改新的健康保險公司的IBAN。 VšZP 還建議檢查付款金額。自 1 月起,自費者和 SZČO 的公共醫療保險費最低預付金額將提高至每月 79.31 歐元。對於有權享受較低保費率的人,最低預付款為 39.65 歐元。
新的徵稅金額必須在 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2 月 8 日期間繳納。個體經營者從 2020 年的年度賬目中了解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的新預付款金額。彼得補充說,在某些情況下已宣布的預付款可能會發生變化,例如,由於保費支付人發生變化或新的事實導致保費率降低。
從明年1月起,公共醫療保險預付費用的報告方式將發生變化。用人單位公共醫療保險保費表-月結單新增一項“用人單位提供兼職工作支持的考核依據”。
3月1日起,取消徵收。享受繳費減免的人,因此保險費率為零(雇主和僱員),將不被國家視為投保。